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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金吉利年金保险B款
发布时间:2017-05-27 15:49
投保年龄:出生30天(含)至65周岁(含)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每份1000元,5份起售
保险期间:15年
生存保险金
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给付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给付现金价值与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投保示例】
富先生40周岁,投保了阳光人寿金吉利年金保险B款,一次性交纳保险费10万元,享有的保险利益如下:
重要提示:
1、前四年退保只能领取现金价值,所交保费有损失;
2、第五年可一次性领取生存金和现金价值。
保险期间内如需用钱,可申请保单贷款,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保单贷款比例最高为现金价值的80%。
投保渠道: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