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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金融

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

  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规范业务行为,甲方(客户)、乙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滇银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富滇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网上银行服务:指乙方借助因特网技术为甲方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
  2、数字证书:指甲方向乙方申请的用以在交易中识别甲方身份以及保障交易安全的电子文件;该证书储存在USB-KEY中;
  3、企业客户服务系统:指乙方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的服务系统;
  4、电子指令:指甲方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向乙方发出的查询、转账等指示,乙方对该指示自动执行;
  5、错误:指乙方未能执行、未能及时执行或未能正确执行甲方电子指令的情况。

  第二条  服务收费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应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的收费依据《富滇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收费标准》执行,并同意乙方从其账户中主动扣收。

  第三条  甲乙双方均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在网上银行系统中的电子指令所作的交易、记录以及由此所产生的记帐凭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富滇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申请表》以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且,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修改申请,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在使用网上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办理账务查询、资金转账等业务,甲方对由通过数字证书完成的一切交易负责。

  第六条  乙方发放的数字证书和密码是甲方进入乙方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甲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甲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保证只为证书所有人使用,而不向他人泄露密码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因甲方对数字证书和密码保管不当、密码泄漏等造成的纠纷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数字证书及密码遗失或被盗,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申请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所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甲方负责自身财务系统的安全,财务系统应适当设置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上银行系统内发送与网上银行业务无关或具有破坏性的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上企业客户服务系统的培训和咨询。

  第十条 乙方应对网上银行功能予以完善和升级;相关升级及变更事项,乙方应通过乙方网站、营业网点予以公告,不再逐一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在网上银行系统和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等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的执行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

  第十二条 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电子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接收到的电子指令信息不明确、不完整或无法识别;
  2、甲方不按照乙方网上银行的规定进行操作和权限办理业务;
  3、甲方帐户存款余额不足;
  4、甲方帐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5、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第十三条 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甲方的网上银行服务:
  1、甲方未按照乙方的规定缴纳网上银行相关费用或者违反乙方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富滇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章程》或相关交易规则;
  2、甲方通过网上银行系统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性,对由于乙方系统问题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五条  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发送的电子指令,乙方开始为甲方办理转账的时间以乙方在网上银行系统中批复其电子指令之时为准。甲方发出电子指令后应及时查询电子指令的处理状态,如发现电子指令在乙方系统中未被及时处理,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方式对该电子指令进行应急处理。如甲方发现乙方执行其电子指令确有错误,应当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七个银行工作日内告知甲方调查结果。经查实确系乙方错误,应在告知甲方调查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对错误加以纠正,并按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应提前七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持原有开户材料、单位证明到乙方办理注销手续。在甲方的数字证书停止使用前所发出的电子指令仍为有效电子指令,甲方应承担其法律后果。数字证书停止使用后,本协议即行终止,但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方承担终止前因交易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制定、变更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章程及相关交易规则,并在网站及营业网点进行公布;前述变更可能导致对本协议的修改,甲方继续使用网上银行服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本协议由富滇银行负责解释。

  注: 本协议以客户办理业务时实际签订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