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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滇

关于开展存量个人账户身份核实工作的第二次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我行将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账户类型包括目前仍在正常使用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
    一、 核实范围
    1、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且截止目前尚未通过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或未向公安等身份证件发证部门核实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我行将最迟至2013年11月1日限制疑义身份信息或账户信息的存款人主动发起的所有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对于存在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及无法核实账户情形的,我行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的存款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中止向因存在身份证件过期以及身份不明等情况的客户提供服务。
如果您的上述类型个人银行账户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开户行营业网点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必要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辅助证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