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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滇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本行与昆明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新能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如下: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行给予昆明新能源公司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续贷19,890万元。

交易对手

情况

昆明发展新能源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杨明昊,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注册资本金2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租赁、维修及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销售、运营、租赁、维修及零配件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立体停车场建设;智能停车服务平台建设;新能源汽车的应急、救援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及推广;新能源汽车管理互联网平台的投资、建设、经营;新能源汽车用电池的投资、销售、管理、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发展)持股比例为100%,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昆发展为本行关联法人,直接持有本行股份56,732.70万股,持股比例为8.49%;昆明新能源公司为昆发展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

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交易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

比例

2023年9月本行给予昆明新能源公司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生至今,本行与昆明新能源公司的累计交易金额已达2.96亿元,本次拟办理贷款1.99亿元,上述业务交易金额合计4.95亿元,超过本行2025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346.31亿元的1%,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与本行的重大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3位独立董事对本笔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下:

1.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定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程序性。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信用审批委员会会审议同意,并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

本行1名独立董事对该笔续贷业务持有不同意见。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