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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滇

富滇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和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相关要求,我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量调整范围

(一)我行2024年10月3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

(二)贷款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及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调整。

(三)本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

二、调整规则

(一)按照公告和倡议要求,对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调整至LPR- 30BP。本次调整不涉及LPR,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其他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等)不变。

(二)采用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客户需于2024年10月29日(含)前,主动至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转换为以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后,我行将按上述“(一)”款关于浮动利率贷款规则,进行本次批量调整。利率转换后在剩余贷款期限内,不能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三)批量调整利率的贷款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调整日处于逾期及不良状态,则无法批量调整。

三、批量调整方式

对于符合批量调整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调整申请,我行将于2024年10月31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新的利率即日生效。

四、温馨提示

(一)贷款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但不同意调整的客户,可于2024年10月29日(含)前,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否则视为同意本公告进行批量调整。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查看利率,最终以实际调整结果为准。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代为办理。

(四)2024年10月31日(含)后,客户仍可向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人行基准利率或固定利率转换为浮动利率,若符合调整规则的,我行将在审批通过当日为客户调降利率,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不溯及既往。后续我行将开通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方便客户自助办理(具体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五)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或96533。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特此公告。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