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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滇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发2016年度股东红利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3 14:58



根据2017年5月11日本行第十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向本行股东派发2016年度现金红利。现将红利派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股东红利派发方案

以本行2016年末总股本474,993.6万股为基数,向截止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十日(2017年5月1日)记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股东,按每股人民币0.0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由本行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8元;法人股东自行缴纳其取得现金红利所应缴纳的税款。

二、红利发放实施办法

发放方式: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均由本行直接发放。

发放时间:自2017年7月3日起

办理方式:

(一)法人股东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等其他证件则不需提供此项)、股权证/股票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签章,需列明红利收取账户信息,详见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声明(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到本行总行营业部、昆明安宁支行或保山分行办理红利领取手续(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如未正常年检或股权证/股票记载股东名称、证件号码等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不一致的,法人股东应持工商登记变更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申请、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权证/股票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股东

1.自然人股东已开立分红储蓄账户,并已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分红结算账户申请的,红利直接转入分红储蓄存折(卡)。

2.未开立分红储蓄账户或账户状态异常的,自然人股东本人需携带股权证/股票原件、身份证原件、分红储蓄存折到本行总行营业部、昆明安宁支行、保山分行办理分红结算账户申请及红利领取手续。

3.股权证/股票记载股东姓名、证件号码与本人身份证件不一致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记载公安机关认可的变更证明、变更申请、股权证/股票原件到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股权证/股票原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签字捺手印,详见附件3)及委托人、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特别说明

原入股机构为安宁或昆钢城市信用社(股权证号或股东编号字母后以31或32开头)的股东按照上述红利领取方法到昆明安宁支行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原入股机构为保山市城市信用社(股权证号或股东编号字母后以33开头)的股东按照上述红利领取方法到保山分行办理红利领取手续。

三、其他事项

1.股东所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声明均可登录本行网站(www.fudian-bank.com)下载。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71-63126088

总行董事会办公室  昆明市拓东路41号二楼

总行营业部          昆明市拓东路41号一楼

昆明安宁支行        安宁市百花东路39-41号

保山分行           保山市隆阳区保岫东路延伸线永昌商贸园32-A幢


特此通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doc 下载

2.声明.doc 下载

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doc 下载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