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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滇

富滇银行党委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08-15 17:48

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11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富滇银行党委开展了机动巡视,2018年4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一)组织深入学习反思,筑牢推进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反思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把稳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精神和省委书记陈豪同志的指示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上来,筑牢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落实“两个责任”,站稳巡视整改政治立场。行党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增加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频次,每次党委会议第一个议题必须是传达学习近期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重要会议和省委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行340名中层管理人员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在开班式上就深化落实“两个责任”和巡视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行纪委切实履职尽责,敢于亮剑,尤其要加强对同级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拥抱监管、拥抱监督”。整改中,对19项违规违纪问题41人追加问责,其中31名行管干部受到警告、严重警告、降职降级、免职等处理。

(三)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行党委将巡视整改作为过去2个多月以来头号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位推动整改各项工作深入落实不打折扣。成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的领导和协调推进。整改期间,组织召开6次党委会、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8次行长办公会、4次全行性专项工作会议、7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9期。组织由行领导带队的10个督导组对19家分支机构进行了督导,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中重点盯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表路线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四)紧盯“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紧紧抓住党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6月7-8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相互提醒、剖析原因,严格要求班子成员立足自身主观因素找问题查根源。民主生活会上,党委班子查找问题18个,提出8个方面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查找问题158个,提出109条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间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20条。

(五)着力巩固深化,为推动富滇银行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在组织抓好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组织制订、修订《中共富滇银行委员会议事规则》《富滇银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25项制度,着力从制度上规范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绩效薪酬分配、信贷管理等工作,致力于在全行上下形成风清气正、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富滇银行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凝聚向上力量、提供坚强保障。

二、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条条严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党的政治建设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针对专题汇报材料不如实反映问题,部分数据失真;违反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党的建设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基层党组织设置不符合党章规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意见均为工作建议和希望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和纪委立即分别召开会议,认真核查材料失真情况,坚决纠错纠偏,重新向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上报专题汇报材料。党委会多次强调,必须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体现出对党忠诚。

二是全面核查2013年岔街支行办公楼装修超预算事项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作出深刻检讨,责令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建装修项目的管理,杜绝逆程序操作问题。认真反思2015年罗杨骗贷案处置工作教训,并着力推进风险化解处置工作。立即纠正由书记专题会成员签批方式招聘员工的做法,今年以来的招聘工作全部由党委会议研究。全面倒查2013年至2017年社会招聘情况,对仍在岗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生过违规违纪问题的11人及时作了处理,工作表现不合格、2017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已纳入待岗人员管理。根据此次巡视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我行实际情况修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明确了社会招聘事项必须报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员工招录和聘用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等。修订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党委议事规则》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是将设置不符合规范的14个分行党委调整为党总支,同时强调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不漏项、不弱化。制订《基层党组织设置办法》,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职数、审批、换届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组织开展全行基层党建专项调研督查工作,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分3批组织340名中层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制订《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方案》,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

四是在6月8日巡视整改专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中央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指示要求和《云南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班子成员深刻反思了2016、2017年民主生活会相互提意见均为工作建议和希望的问题,明确了民主生活会必须“动真格不留情面,见真章不走过场”的总基调。以中央政治局、省委民主生活会为标杆,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6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面问题,直截了当,辣味足,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针对选人用人导向不正,“攀龙附凤”、近亲繁殖;频繁调整干部、破格、越级提拔干部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核查省、厅级领导干部的亲属入行、提拔情况,由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切实加强此类人员管理。全面核查在本行工作的干部员工亲属情况,对未执行亲属回避制度的19人从总行调整到分支机构。修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员工招录的相关工作程序和亲属回避等有关规定。

二是组织开展破格、越级提拔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对涉及破格提拔、越级提拔和晋升职级的干部进行履职评价,对基本合格的2人进行了降职降级处理,对7名干部设置观察期,在观察期内再次组织履职评价,不合格的坚决调整。着力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反复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和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要求的基本原则,鼓励班子成员积极推荐干部,把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修订《行管干部选拔聘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干部选拔聘用管理程序。明确干部提拔必须具有下一层级管理岗位2年(含)以上任职经历,普通员工提拔必须具有下一行员职级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取消干部破格、越级提拔条款,严格规范干部推荐提名程序,严格规定下级单位或个人推荐干部必须向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推荐,不得向个人进行推荐,绝不允许领导干部个人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突出从基层及扶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导向,优先提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干部到基层交流锻炼力度。在新修订的《行管干部选拔聘任管理办法》中明确,在干部动议环节充分听取分管领导意见,强调统筹兼顾,在同一岗位履职时间较短的干部,原则上不得调整,避免频繁调整干部。

3.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近3年案件涉及人员中大部分责任人至今仍在原岗位上或平职轮岗到其他重要岗位,有人甚至被提拔重用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坚决把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相关事项的研究频次。截至2018年6月13日,召开党委会12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多召开4次,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议题42个。高度重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党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进行交心谈心,及时掌握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求健全和畅通信访渠道、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接受广大干部员工的监督;明确表态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护短;要求行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不仅要加强对员工队伍的监督,更要加强对党委书记、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

二是全面核查近3年违规违纪案件涉及人员情况,追加问责33人。其中,党纪处分13人次、党内谈话诫勉6人次、政纪处理11人次、组织处理8人次、经济处罚7人次,其他处理6人次。追加问责的行管干部共24人,占追加问责人员总数的72.73%。对仍在原岗位上或平职轮岗到其他重要岗位的进行履职评价,对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2名人员进行了调整。深刻反思履行全面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增强履行全面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拥抱监督、拥抱监管,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巡察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形成合力,构建牢固的监督体系。6月13日党委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担当的重要论述和陈豪书记在全省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的主题报告精神,进一步厘清为何要担当、为谁担当、以什么样的状态担当、用什么来担当、怎么样担当以及怎样激励干部担当的问题,明确了党委既要为履行全面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负责,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也要有宽厚能容的胸襟,加快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

4.针对纪委监督责任缺失,纪检监察聚焦主业、深化“三转”不力,对违规违纪干部政纪处分多党纪处分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备不到位,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功能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核查2015年以来被处理干部的有关情况,追加党纪处分13人次。利用罗杨、雷钫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反思纪委监督责任缺失问题,切实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在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3次纪委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纪委书记带头反思履职不力问题。召开全行案防和安保工作会议,对“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深化合规文化建设、着力抓好员工教育管理、切实强化案件风险排查、严格追究违规违纪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等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订《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完善《监督部门协作工作机制》,重申“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明确凡党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一律先追究党纪责任,再依规依纪作行纪处理和组织处理;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运用规则和流程,强调“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要求。制订《党建工作KPI考核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KPI考核实施办法》,加大对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频次和力度。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逐步配齐配强总行纪检监察室人员队伍。全面梳理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员的职能及其履职保障和措施,进一步优化履职条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系列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三是立即撤销岔街零售支行接待中心。组织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全行自查基础上,组织6个检查组,用10天时间对19个分支机构进行抽查,发现10个方面的问题,立即进行严肃整改。对发现问题较多的10家分支机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深刻反思、从严整改。修订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进一步严格接待标准,严格财务管理。

四是明确规定今后一律不得购买超标车,对3辆进口高档车按规定程序进行评估和拍卖,其他15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将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车辆配备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是 6月6日党委会对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礼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重申了坚决禁止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礼品的要求,对收到的礼金礼券礼品进行了分类处理,其中,礼金全部存入本行财务账户,礼券用于捐赠助学和扶贫,礼品组织统一拍卖后存入本行财务账户。

(二)“信贷管理乱象丛生,风险管控不力”方面

1.针对违规处置不良贷款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工作,对当前不良贷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严格遵循真实性、及时性、重要性、审慎性原则,真实客观反映贷款风险状况。

二是修订了《授信工作责任认定办法》,对2015年至2017年不良资产转让进行专项审计和违规授信行为问责,截止6月13日,已完成核销和转让不良贷款的责任认定工作,全部按规定进入问责处理程序。严肃查处信贷“三查”不实、违规信贷、违规处置不良贷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开展问责工作。

三是建立总行领导不良清收“包保”责任制,行办会每周研究和督导风险化解攻坚战情况。截止6月13日,已完成现金清收4.66亿元,完成年度清收计划的52%。健全和完善《不良信贷资产化解处置尽职管理办法》《不良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共计7项,严格规范不良资产化解处置工作。

2.针对违规放贷,金融政策落空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违规放贷专项整治工作。成立40个检查组,派出160人,对全行40个分支机构2015年至2018年4月期间的授信业务进行全覆盖自查和交叉检查,10名总行领导分别带队赴19家分支机构进行重点督导。专项整治紧盯政府债务、房地产、高杠杆国有企业授信等重点风险领域贷款,全面核查展期贷款情况,着重强调开展贷款展期工作的合规性。制订《内部审计亮牌警示管理办法》《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对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认真落实《执行派驻风险总监每月报告制度》,要求派驻风险总监按月向所在机构的党组织、行办会报告风险化解事项、违规违纪违法事项等情况。

二是组织开展房地产贷款专项检查,通过对授信业务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和信贷资金流向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部分信贷资金绕道进入房地产企业、发放虚假按揭贷款、担保管理政策执行不严等问题,目前正在抓紧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强化房地产授信全流程管理。紧跟国家政策导向,适时调整住房贷款最低利率执行政策和首付比例,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配合国家房价调控政策施行;对房地产开发商施行严格的准入名单制管理,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一律不得进入目录名单;合理控制房贷比重和增速,确保未来三年商业性房地产开发贷款占比不超过8%。制订《加强房产开发贷款管理指导意见》《零售类房地产信贷管理办法》,上收分支机构2018年房地产企业授信授权。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审批权限全部统一上收总行,由房地产企业及其关联方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司类授信业务和个人经营类授信业务审批权限全部上收总行;严格控制新增商业类开发贷款的开办范围,由总行指定专门主办行;明令各分支机构切实加强借款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的背景审查、资金来源审查工作,严禁出现绕道融资。

三是全面核查2015年至2017年信贷违规受到处理人员的情况,共追加问责16人(行管干部13人)。其中,追加党纪处分4人次、政纪处分4人次、组织处理2人次、批评教育1人次、党内谈话诫勉7人次、其他处理2人次。修订《分支机构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深入推进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强风险预警,在巡视整改期间,累计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80129份;启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暨内控、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整合项目系统建设;组织开展“争创合规机构,争当合规明星”主题活动,按季度开展合规流动红旗、合规之星、合规优秀单位评选,积极强化合规意识。

3.针对靠山吃山,利用职务便利谋利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廉洁自律、廉洁从业教育。

二是明确规定总行领导不得违规办理消费类贷款,已办理的必须在9月底前结清;明确规定本行干部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优先购买信托产品从中获利,不得利用本行融资平台以较低成本、较高息差谋取个人利益。

三是对存量业务开展全面风险排查,严格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整改涉及担保函、兜底函业务,严禁以基金、信托产品等形式隐形参与地方政府举债。

(三)“内部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方面

1.针对违规招投标,廉洁风险极大;国有资产闲置,资金浪费严重;股东身份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取消入围招标的采购方式,今后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基础装修、物业和后勤服务。核查了春晖装饰公司和建设装饰集团公司涉嫌串标问题,责令行政事务部加强招投标管理,重点监督集中采购业务经办人员,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关联关系和资信情况,坚决杜绝围标、串标、陪标情况出现,严防廉洁风险。

二是倒排时间、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重庆办公楼装修工作,确保在2018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将网点装修、机构搬迁等重要问题纳入督办事项。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专项督办,按月推进网点装修、机构搬迁等工作,杜绝固定资产闲置浪费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加大失联股东的寻找工作,截止6月13日已找回7户。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股东身份规范管理。

2.针对国有股权比例下降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相关精神,严格遵守行业监管和国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合规开展增资扩股工作,根据国资委对国有股权持股比例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

(四)“忽视群众利益,内部管理混乱”方面

1.针对薪酬分配不公,收入差距巨大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薪酬制度。经反复研究、多次讨论,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综合各方意见后,决定扣减金融同业条线事业部2015年至2017年任职的22名中层管理人员三年绩效薪酬总额的20%。

二是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对标全国及西南地区城商行金融同业部门考核模式及收入水平,重新制订《金融同业总部2018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及《金融同业总部2018年度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新的考核政策将提成制改为目标薪酬制,并严格执行1.2倍薪酬封顶机制,突出强调控系数、控高限、控总量。按新的政策,金融同业总部整体目标薪酬与其他条线员工的收入差距大幅缩小。

三是调整信息科技条线人员薪酬“固浮比”,给予IT条线人员重大项目薪酬激励,提高浮动薪酬,信息科技条线人员的整体薪酬提高25%左右。制订《2018年一级分支行绩效薪酬分配办法》,针对业绩不理想、绩效薪酬较低机构,给予预借绩效薪资以及保底兑现薪资。修订《2018年计价薪资配置政策》,提高计价工资投入产出比,压缩计价考核指标。根据该政策,总行直营部门的计价薪资合理压降,确保全行资源更多配置到基层一线员工。

四是启动全行薪酬体系优化项目,健全完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合理提高基层员工及低职级员工收入,缩小收入差距。根据《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精神,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相关安排部署,稳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

五是制订实施《员工绩效辅导工作指引》,定期向员工通报绩效考核结果,增进员工关怀。

2.针对总行机构和人员恶性膨胀,“头重脚轻”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精减高效原则,撤销4个总行部门,总行部门由38个调整为34个。

二是按照人员下沉、充实基层原则,压降总行人员。通过部门调整、规范外派人员隶属关系、对同在总行部门工作的员工进行亲属回避调整,总行人员由825人压降至695人,减少130人。

三是撤销北京联络处,对原北京联络处的费用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严肃整改。

三、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推进富滇银行高质量跨越发展

(一)着力解决问题根源。巡视反馈的问题,很多是富滇银行成立十年来累积下来的,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屡查屡改、屡改屡犯,根本原因就是治标不治本。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入反思和彻底铲除长期以来反复出现、容易反弹回潮的问题,解决困扰和制约我行发展的各种问题,夯实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基础。

(二)持之以恒抓整改。树立长期坚持、久久为功的思想,对需要持续推进和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目标不改、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对于整改取得的成效和制度成果,必须长期坚持。

(三)一心一意谋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目的,把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作为核心目标,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推动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加快推进薪酬、人才、干部任用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把富滇银行打造成为资产优质、服务优良、文化优秀,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和广泛影响力,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现代化、国际化、公众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1--63126143;邮政信箱:昆明市官渡区拓东路41号富滇银行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650011;电子邮箱:62359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