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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银行 2019-2021 年集中统保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4 15:57 来源:富滇银行行政事务部
现对富滇银行 2019-2021 年集中统保项目招标公告(二次)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保险公司二级机构)”变更为“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保险公司二级机构)”。
二、投标人现场报名应提供资料变更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富滇银行 2019-2021 年集中统保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其他内容不变。
四、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