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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滇

百年富滇回眸连载四:富滇新银行行长缪云台先生(二)
     云南省图书馆地方文献馆:杨利群
    1934年3月,缪云台先生接任富滇新银行任行长后才知道富滇新银行的情况,比想象的还要坏。短短的一年问,银行已走上歪门邪道的途径。比如:云南当时非法牟利的生意首推鸦片,而在富滇新银行的仓库中,竟存有大批的鸦片,这些都是鸦片商人寄存或用来抵押借款的。同时为了推行这种特货生意,一年间,竟在省外添设办事处,当时在香港等地共设有七个办事处,其实不过是以银行挂名,而真正是特货的经理处。在这种情况下,缪云台接任后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宣布停业三个月,进行清理、整顿银行。并首先采取了两项断然措施:


1980年,缪云台在家中挥毫题字

    第一,清除特货(鸦片)。不但仓库中寄存的特货即时清除;而且订下严格的规章,断绝特货生意,不收特货抵押。

    第二,除上海、香港、海防三个分行外,所有省外办事处一概裁撤。接着是清查账目。清查后发现,开办仅一年,账面的亏损已有一百七八十万元滇币,现金准备金已减少三分之一。银行负债的大宗是到期未能交付的汇票。在上海的汇票总值约达国币一百四五十万元,在香港的约为港币七八十万元,均无兑现的准备。上海主要是永安公司,香港主要是法商徐必雅洋行。为了能够在短期内支付汇款,他在停业期间迅速提高银行的外汇准备。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向炼锡公司洽妥,将炼锡公司售锡所得的外汇,全部购进;(二)在市场上,按照市价购进外汇。(三)从个旧锡商和其他出口商处购进外汇。

    这些措施使银行迅速地收进了不少外汇,因而在三个月内,将全部未付的汇票结清。从此汇兑业务正常化了,银行的信用也得到恢复。 以后他又大力推行了两项汇兑政策,以此来收回多年来在汇兑业务中丧失的权益。一个是跟单押汇。所谓跟单押汇,即省银行每日挂出的汇兑牌价,如不低于其他商业银行日,则出口商有义务将他的运货单交给富滇新银行,同时有权利从富滇新银行取得滇币的贷款。即是出口商货物出口后可优先取得贷款,也可以在省外保留一部分或全部外汇,但如果出售其外汇兑换成滇币时,寓滇新银行有以市价购买的优先权。这个制度的目的,是要限制外国银行来云南做没本生意,除非它们将资金移到云南来,否则是无力举办跟单押汇的。另一个政策是规定中央机关的汇款,必须全部由富滇新银行汇出。海关、邮局、盐务稽核所收进的滇币,汇交它们的总机构时,要将滇币兑成国币。过去这项业务多由东方汇理银行包办,这条政策规定后,这些存款便都吸收到富滇新银行来了,对于东方汇理银行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因为它的主要生意是以这些汇款为基础的,我们争取到了这些存款,它便没有充分的滇币与我们作对了。对它们来说,这一着犹如釜底抽薪。这一阶段内,富滇新银行最大的贡献,就是解决了长年滋扰金融的外汇问题。从此,业务渐渐走上了正轨省府方面确实履行诺言,从来不干预银行的业务。从1935年起,银行年年有盈余,一直维持到抗战后的第二年。以后由于战时中央政府内迁,云南经济并入国家系统,富滇新银行停止发行。在这种情况下,富滇新银行既不代理省库,也不代理国库,并自动地停了商业银行的业务,专门投资于抗战所需的各种工业,日常业务极少,到抗战后期即将业务转到经济建设投资和贷款方面。

    总计富滇新银行新滇币发行额为7000万元。计:1932年新成立时发行额为1500万元多,1938年增加发行额500万元,1941年先后两次增加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