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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09:00 来源:富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尊敬的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决定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本行将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告已于2023年1月20日在本行官网、《春城晚报》进行公告。
2023年1月30日,本行股东云南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富滇银行以转股协议存款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议案》《关于法人机构住所变更的议案》两项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经审核,本行董事会认为云南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221,499,664股股份,占总股份的3.32%,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临时提案的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临时提案的事项
1.审议《关于富滇银行以转股协议存款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法人机构住所变更的议案》。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召开时间、地点、登记时间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