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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0-11-06 10:35
1、2020年9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网信办连续第二年联合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活动,旨在动员全国金融系统开展金融知识宣教,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法治意识和契约精神,倡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金融环境。 根据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实际,消费者保护与服务部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各机构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新载体、新渠道、新模式,线上线下广泛联动,深入学校、社区、乡村、企业……以灵活多样、丰富生动的方式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金融改革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云南人民自己的银行”的乡土情怀和责任担当。
2、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富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和《云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风险提示的通知》(云银保监办便函〔2020〕84号)文件相关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健全完善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环节的内控制度,是否建立用户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定期监测并堵塞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等安全隐患,是否在格式条款中明确收集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的目的、方式、内容和使用范围,是否与业务合作第三方建立有效责任约束机制,防止第三方人员非法获取、接触、处理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数据行为。通过自查,查缺补漏、健全机制,对下一步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3、为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绩效考核实效,结合《富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2020年版)》《富滇银行2020年一级分支机构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细则》实施情况,针对服务质量类投诉占比较高、首问首办负责制执行不到位、网点服务水平不充分不平衡等实际情况,2020年9月16日消费者保护与服务对各分支机构消保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优化细化,新细则自2020年四季度开始实行,在实现分层分级分类管理的同时,强化服务源头管理,抓早抓小,将投诉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并充分运用投诉管理系统提高处臵效率。10月21日按照考核要求,我部邀请了5名支行消保岗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10月处置的两笔投诉分别进行了不记名的线上“投诉考核”,考核结果均现场记录留档,考核结果也于次日反馈至涉诉行消保岗处。细则实施以后有效提高了投诉处臵效率,同时由于引入了分支行消保岗参与投诉考核,以共同“会诊”的方式,让整个考核过程更加公平、公正、透明,让参与行能换个角度看问题,分析投诉成因和处臵方法,也对参与行服务能力及投诉处臵能力提升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4、10月份以来,富滇银行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围绕“弘扬养老孝老敬老传统 共建共享老年友好社会”主题,组织全辖分支机构开展了“敬老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富滇银行员工纷纷走到老年人身边,聚焦老年群体金融知识盲点,以老年人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反假币、防电信、网络诈骗、识别非法集资、投资理财基本知识等宣传普及活动,增强老年人防范金融违法犯罪风险意识,助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的同时,弘扬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