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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金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人保寿险关爱康健医疗保险

发布时间:2018-10-22 10:53

一、产品简介(产品特色)

人保寿险关爱康健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是一款短期住院医疗保障产品,提供医疗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障。

二.基本形态

投保范围:28日-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缴费方式:趸缴

保单贷款:不可进行保单贷款。

三、保险责任

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30日的限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对于其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住院前后7天内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仅对被保险人住院累计180日内发生的上述各项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本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到期日后30日内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我们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并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及给付日数范围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30日的限制),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

(1)门诊恶性肿瘤放化疗;

(2)门诊肾透析;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对于被保险人因上述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该项保险金的给付限额内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或特殊门诊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或特殊门诊发生的属于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被保险人从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获得的累计费用补偿)×给付比例——年免赔额——保险期间内累计我们已给付的医疗保险金

其中对应的给付比例如下表所示: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我们累计给付的各项医疗保险金之和不得超过年度保险金给付限额。

续保条件: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前,若我们同意您续保本合同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告知续保时对应的费率。若您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您同意续保本合同,我们将为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新续保的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保险期间为1年。每次续保,均按前述规则执行。

续保时,我们有权根据本合同计算保险费率所用的计算基础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您续保时的保险费率是否调整。保险费率的调整适用于本合同的所有被保险人或者同一投保年龄等某一类人群的被保险人,且须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后,您须按调整后续保当时的保险费率支付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


备注:产品详细条款请登录人保寿险官网查询

各网点均有销售,详情请咨询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