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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宝一家亲”少儿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0-02-25 00:00

  产品简介:是一款保障少儿意外医疗和住院补贴,同时又为其父母提供意外保障的10年期综合保障计划。

  被保险人年龄:4-15周岁

  投保人年龄:25-50周岁

  投保人身份:须为被保险人的父亲或母亲

  保险期间:10年

  投保金额:最低保额1万元(对应保费8888元),保额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对应保费必须是8888元的整数倍)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

  少儿保障
  意外医疗费用报销:每年不限次数,每年累计报销额度最高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每次报销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报销比例。
  住院补贴:每天补贴金额是基本保险金额的0.1%,补贴天数每次最高累计90天,补贴次数10年内累计以3次为限。
  满期生存金: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红利
  提示1:如果基本保险金额超过10万元,则住院补贴的最高值为每天100元。
  提示2:如果住院是因为意外伤害造成的,则意外医疗费用报销和住院补贴可以兼得。
  提示3:保险期间少儿身故或全残,则合同终止,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为所缴纳的保费外加当时的累积红利。

  家长保障(A、B计划,二选一)
  A计划:
  三个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孩子、投保人、投保人的配偶)
  针对第二被保险人(投保人)和第三被保险人(投保人的配偶)的保障:
  任何一方因意外身故,孩子都可每年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20%、连续5年的教育年金;
  任何一方因意外全残,都可每年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20%、连续5年的全残保险金;
  提示:针对任何一方的保险赔付多是独立存在的,互不影响。

  B计划:
  两个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孩子和投保人)
  针对第二被保险人(投保人)的保障:
  投保人因意外身故,孩子可每年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40%、连续5年的教育年金;
  投保人因意外全残,可每年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40%、连续5年的全残保险金

  投保示例
  35岁的蒋先生帮自己4岁的儿子小蒋购买了“保宝一家亲” 少儿保障计划产品,保费88,880元,选择了B计划,则:
  ◎ 满期获得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及累计红利;
  ◎ 小蒋获得累计最高医疗报销10万元;
  ◎ 小蒋获得累计最高住院补贴金2.7万元;
  ◎ 蒋先生意外身故或全残,连续5年获得教育年金共计20万元;

  30岁的胡女士帮自己8岁的女儿小郭购买“保宝一家亲” 少儿保障计划产品,保费44,440元,选择了A计划,则:
  ◎ 满期获得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及累计红利;
  ◎ 小郭获得累计最高医疗报销5万元;
  ◎ 小郭获得累计最高住院补贴金1.4万元;
  ◎ 胡女士的丈夫意外身故或全残,连续5年获得教育年金共计5万元;
  ◎ 胡女士意外身故或全残,连续5年获得教育年金共计5万元;
  ◎ 针对任何一方的保险赔付都是独立存在的,互不影响。

  提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不论第二、第三被保险人是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针对孩子(第一被保险人)的保障(意外医疗、住院补贴、满期少生存金)不受任何影响。

  投保渠道:富滇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