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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滇银行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 09:34 来源:富滇银行资产负债管理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相关要求,规范我行个人贷款业务收费管理,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贷款息费透明化,现将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行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其中,本行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年化水平上限分别如下:
(1)个人线下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9.6%;
(2)个人合作类互联网消费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24%;
(3)个人经营贷款(非互联网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10%;
(4)个人合作类互联网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20%;
(5)个人自营数字化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4倍LPR1;
(6)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不超过LPR1,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不超过LPR5+336BP。
本公示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相关事项发生变动的,本机构将另行公布。
富滇银行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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